海关部门赴生物所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现场核查 筑牢生物安全监管防线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出入境生物样本、试剂的监管,8 月 21 日,滇中海关监管科一行 2 人赴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生物所)花红洞所区国家昆明高等级生物安全灵长类动物实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管理及出入境物资监管专项现场核查。中心相关领导、生物安全管理处以及市场处国际贸易与注册部相关工作人员参与。
本次核查聚焦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核心监管环节,采取 “现场检查 + 资料核查” 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核查组对生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如生物安全柜、负压通风系统、高压灭菌器等)的验证和运行情况、高风险样本储存库的 “双人双锁” 管理落实情况、个人防护装备(PPE)的穿戴规范及废弃物处置流程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资料核查阶段,核查组重点查阅了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人员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出入境生物样本(含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申报备案台账、接收 / 储存 / 使用 / 销毁全流程记录,以及跨境采购试剂的检疫审批报告等资料,详细核实了实验室是否严格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完成特殊物品出入境备案,是否建立 “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的闭环管理机制。
在核查反馈会上,核查组对生物所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及出入境物资监管落实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台账记录完整、操作流程规范,尤其在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跨境管控方面,具备良好的硬件环境以及风险可控的管理体系。此外,核查组还针对进一步优化样本溯源信息化系统、完善跨境微生物样本后续监管台账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指导意见。
中心负责人孙强明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将以此次海关核查为契机,加快推进实验室在海关系统的备案手续办理,同步全面梳理核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专项整改提升方案,持续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与出入境物资监管流程。未来,生物所将进一步加强与海关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协作,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切实筑牢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 “防火墙”,为国家生物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贡献力量。
本次现场核查通过后,标志着生物所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在海关监管系统的正式备案,是后续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跨境引进工作的法定前提与必要环节 —— 完成备案,实验室即可依法获得跨境样本引进的资质,进一步打通 “科研需求 - 合规引进 - 安全管控” 的全链条,为科研工作合法合规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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